若说回到仙璃宗,有一位比小欢还要开心,那就是蛋蛋。它索性连阿娘都不要了,跟着小贺回到归叶峰了,小荷包已经有了身孕,等着它的爱抚呢。

蛋蛋也挺为难的,一边是当它还是颗蛋就相依为命的阿娘,一边是找了它一百多年的娇妻和没有出世的小蛋蛋,和阿娘在一起,就要与荷包分开,同荷包在一起,就要舍了阿娘。

蛋蛋的大脑袋已是不够用了,虽说妖精爹对它挺好的,可是小贺爹也不错,如果阿娘和小贺爹在一起,那它就能每天都看到小荷包了。

蛋蛋不会说话,也不像阿狸那样会写字,可它的小心思还是被小贺看出来了。

自从知道小欢怀孕的那一刻起,他就想到会有今日,终有这么一天,他要亲手把心爱的仙子送到别人怀里。

小欢全都忘记了,要他却记忆犹新,宛如昨日。他被白鹤捉去,日日夜夜以混元真火炙烤,感受着妖息一点点侵入,他知道一旦妖息进入丹田,便能很快漫延,直到他的真元完全被妖息吞噬。迷迷糊糊的,他感到魂魄脱离了躯体,向着一片混沌飞去。

等到他完全清醒时,他已经是三岁幼儿,祖祖辈辈生活在海岛上,父母一生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岛,他们为生下男丁而〖兴〗奋不已,摆酒庆贺,他的名字便叫小贺,以表达全家人的欢欣。

小贺很争气,从上一年级就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,六年极时。他代表海岛去大城市参加全国作文大赛,那是他第一次离开家,离开这个小岛,当船离开码头的那一刻。他忽然非常非常的不舍,他觉得他不应该走,他要像父母那样永远留在这里,如果他走了,或许会错过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。

“老师,我不想去北京了。也不想去比赛了,我不要离开小岛。”

老师摇摇头:“傻孩子,船已经开了,这是多少孩子做梦都没有的机会啊,再说比赛结束我们就回来。”

但是这一次却只有老师回来了,小贺留在了北京。他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,被北京岚梓中学破格招收,并提出要负担这个孩子直到大学毕业的所有费用,老师给小贺的父母拍了电报,这对朴实的夫妇喜从天降。果断同意了。

小贺很想家,更想那座小岛,可是助学金有限,即使是寒暑假,他也是一个人留在宿舍里,没有回过家。想家的时候。他就拼命读书,这样可以让他不用那样苦闷。

这一切在他上初中二年级时有了改变,那一日,班主任领着一个小女孩走进教师。

“这是叶小欢同学,从今天开始,她就是我们班的一员了。”

那是小贺第一次见到叶小欢,可是不知为何,他却觉得这个女孩非常非常熟悉,熟悉得如同身体的一部分。

叶小欢并不漂亮,在同龄的女孩子中很不抢眼。她瘦瘦小小,不像是初中生,反而更像是小学生。她的功课很差,除了看漫画就是养小动物,有一次甚至带了一只猫来学校。说这猫生病了要时刻照顾,结果她当然是被老师在太阳底下罚站。

那天很热,叶小欢穿着白色的校服裙子站在阳光下,怀里却还紧紧地抱着那只病猫,阳光照在她的身上,如同镀上了一层金边儿,那一刻,小贺觉得,叶小欢就是天上的仙子,是最美最美的女孩子。

课间休息时,他用为数不多的零huā钱,买了一瓶矿泉水偷偷塞给她:“天热,你喝点水。”

满头大汗,已经被晒得头晕脑胀的叶小欢冲他笑笑,露出一口雪白的牙,她的笑也像这太阳,明亮耀眼。

这是小贺第一次和叶小欢说话,在学校里,他们是极端的两个人,一个是背井离乡独自求学的好学生,另一个是全年级倒数第一的差等生,叶小欢能进岚梓中学,据说是她的生父huā了大笔赞助费,才把自己的私生女塞进来的。

“谢谢你,麻烦给我一个杯子好吗?越小越好啊。”

叶小欢的声音嫩嫩的,带着童音,在小贺耳中,比电视上的那些女主播的声音都要悦耳。

他找来一个纸杯,叶小欢把纸杯上半部分撕下去,只留下浅浅一个杯底,她拧开矿泉水的瓶盖,把水倒在杯子里喂给小猫喝。

小贺看呆了,他看到叶小欢的嘴唇已经干裂了,可却还是把水先给小猫喝,自己都顾不上喝一口。

从那以后,小贺觉得叶小欢肯定记住他了,但是他想错了。

他发现叶小欢每天放学都会到一片树林里去,他也偷偷地去了,他看到叶小欢提了一只大纸袋来到树林里,这时不知从哪里来了一群狗,有大有小,全都扑向了她。

小贺急了,叶小欢娇娇弱弱,肯定会被这些狗咬到的,情急之下,他挥舞着手里的书包向着那群狗打了过去。

“住手!”一声娇喝,让他硬生生地停住了手。

“你为什么要打它们,你看它们多可怜。”小欢一把推开正在发呆的他,蹲在地上,任凭那群狗舔她的手,舔她的脸,她也一点都不害怕。

她从大纸袋里取出吃的,有狗粮、面包、甚至还有鸡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