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道宗泽翰安然无恙后,林倾宸心里也没那么慌乱了,仗着自己这张平凡无奇的脸,在街上闲逛起来,顺便购买一些路上要用的物品吃食和药材。

她早就问清楚了,从洪州出发,经过滕州和博州,最后从森州穿插过去到达京城,要是普通商队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,而自己是轻便上路,又没有累赘,最快只要一个月的时间就到了。

之前为了掩人耳目,没有拿太多的衣服,只让鸣芳拿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一些重要的东西,所以她要趁着今天还有时间再添置一些御寒的衣物。

左手拎着新买的衣服,右手拿着刚从药店里配置的一些治疗风寒和发热的丸药,刚走到一家金楼门口时,从里面走出两位珠翠环绕的女子来。其中一位穿着绯色衣裙,身材高挑,曲线玲珑,肤若初雪,眉如远黛,乌黑的青丝上插着宝石蓝点翠珠钗,小巧的耳垂上是同质同色的葫芦形耳坠。走起路来背脊挺得笔直,步幅袅娜,微抬下颌,顾盼间自然流露出几分寻常女子不敢表露的骄傲。

正是这份骄傲,让林倾宸忍不住多看了两眼,心里暗叹:真是一位美人!

“姐姐,这里的首饰样式太少了,我们再去别家看看吧。”另一位身穿粉色衣裙的女子嘟噜着嘴,不满意地说道。

林倾宸听着耳熟,顺着声音看去,还真是冤家路窄,居然是一路同行的曾雪歌。

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睁,林倾宸忍不住狠狠瞪了曾雪歌一眼,要不是这个讨厌鬼,鸣草怎么会出事。

“喂!你这个登徒子,看什么看,没看过美女吗?”曾雪歌只觉得一道灼热的目光罩在自己脸上。一扭头发现一个相貌平凡,身材瘦小的男子死死地瞪着自己,那眼光极其令人不舒服。

“美女吗?在下倒是看到一位,气质高雅的很,可惜人家没说话,倒是有一只讨厌的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。”林倾宸嘲讽地一笑。

其实,在曾雪歌姐妹俩出来时,路上行走的百姓就已经开始注意她们了,这会见她停下来跟一个年轻的男子吵架,驻足观看的人就更多了。

“快看。小炮仗又跟别人吵架了,这位小姐要是一天不跟人吵架,日子都没法过。”林倾宸身后传来嗡嗡的议论声。

“我说。小炮仗身边的那个大美人是洪州之花吧?”有人发出啧啧地惊叹声。

“嗤!你买块豆腐撞死算了,居然连洪州之花都没见过,那年的百花节……”

洪州之花?

虽然议论的人很多,但林倾宸还是捡了一些重要的话听进了耳朵。

原来那个美人就是洪州之花,今日真是晦气。居然在自己将要离开这里时见到了。

林倾宸再看美人时,觉得她长得也不过如此,衣服过于显身材,皮肤白的也不知道抹了几斤白面,眉毛画得像两条毛线,头上插的珠钗样子俗气不说。还大的吓死人,是害怕人家不知道她是一朵需要人采撷的“洪州之花”吗?还有那走路的样子,高傲的像只公鸡。

“你才是麻雀。一只又黑又丑的麻雀。”曾雪歌气得口不择言起来。

林倾宸头似拨浪鼓一样摇着:“我宁可当一只乌鸦,也不想当麻雀跟你配对。”

人群中传来高低起伏的哄笑声。

林倾宸也勾着唇角,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。

曾雪歌脸色涨得通红,径自冲到林倾宸跟前,抬起右手想要教训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