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爸爸……你……”这简直是令人觉得太不可理喻了。怎么可以当着面叫朱铭宇是女婿?这样令她多尴尬,他们俩可是八字没有一撇,就这样随随便便扯在一起,女婿!这件事情,事后她得好好地跟爸爸谈一谈了。

“走,喝酒!”朱铭宇重新将酒搬回屋里。与伯父一起走进了屋里。留下罗莎莎一个人错愕地站在门口。

这一晚,朱铭宇跟爸爸喝得很尽兴!

罗莎莎瞪着爸爸。他现在可是一个开店做生意的生意人呢!现在这样喝得烂醉,明天可怎么起得早了。然而,父亲一再地强调,自己不用再早起揉面团了。这一切都要感激他这个宝贝女儿为他着想,买了台全自动的傻瓜机面包机!

于是,简直的操作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,就可以弄完他需要花费三至四个小时的苦力活!

“尽兴!跟女婿喝酒,是一种享受!这些酒啊!如此地昂贵,我可得留着慢慢地品尝了!”他也舍不得像之前喝酒的时候,以吹瓶的形式喝的酒。他要像外国人一样,拿着一个小瓶装着酒,边经营生意,边小口地品尝着!那样才叫生活!这种好酒就得这么地享受。一小瓶,可以慢慢地品尝到一整年!简直是幸福得无法言喻!

朱铭宇今天晚上也喝得不少了。

“伯父喜欢,以后有好酒,我会进贡的!”

“我喜欢听这句话!继续!”爸爸竖起了拇指头。他现在的心智已经完全被眼前的朱铭宇控制了。在他的眼里,朱铭宇什么都好。是他的宝贝女婿了!而且还是不二人选!没得商量的。

罗莎莎吃完之后就坐在一旁冷眼旁观着他们撕杀地喝着酒。她就不明白了。酒有什么好的!喝成这样子,这么难喝,还喝这么地开心!酒这玩意,除了可以麻醉神经之外,也就这么一点好处了。喝了可以遗忘,暂且地遗忘。但是后遗症倒不少!隔天的头疼欲裂那是不可避免的。

这两个男人喝到凌晨快一点才去睡。搀扶着父亲进房间休息,她简单地收拾着桌上的残局,而后不得不搀扶起更加沉重的男人朱铭宇。

她咬着牙,使劲地搀扶起他的身子,太阳穴浮起青筋,感觉都快要爆裂了。而这个男人竟然重得要命!

“这到底是多重啊!”她总是告诉自己,再忍一忍就到房间了。

一向不是很会喝酒的男人,竟然真的喝酒醉了!刚刚还夸下海口说自己喝不醉,完全是中看不中用的家伙。

闻到他身上的酒味,简直是臭得要命!她不断挥着自己的手,嫌弃地挥着。

好不容易将他身子扶到了床边后,他才松了一口气。看来,今天晚上只能让他先委屈一下睡在她的小床上了。帮他卸下了外套,之后帮他先盖上了被子。

而后才关上门。她转身走进弟弟睡的房间先睡一下。

隔天。她起来的十分地早,进了自己的屋里一看,那个男人还在呼呼大睡。她进了父亲的屋里,将其摇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