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子,死定了!

毅哥开枪刹那,便意识到这一颗子弹要射入陈扬体内。

敢在自己面前大放厥词,真是不知死活!

之所以能成为这支队伍的头领,没有点本事可不成。

他曾经在非洲当过雇佣兵,从枪林弹雨中走出来,双手摘下的人头不计其数,有着精准的枪法和强大的近身搏斗能力。

陈扬是很厉害,但毅哥并不觉得能翻了天,尤其是他们手上有热武器!

功夫再高,也怕菜刀,何况他们是手枪,一枪就能把人给崩死。

所以陈扬不管怎么蹦跶,毅哥还是无动于衷,根本不慌。

开枪还是毅哥显得不耐烦,子弹命中的部位不会立即要了一个人性命,会给陈扬留下半条命。

毅哥打算拿下陈扬,好好折磨一番,再送他归西。

陈扬手臂一翻,在胸口位置掠过,速度并没有特别快,但能刚好赶上子弹的速度,在半空中把子弹给拦下,握在了手心。

一秒,两秒……

众人并没有见到陈扬倒下,更没有看到陈扬胸口位置绽开血花。

不科学啊!

他们双目浑圆,看了又看,奇怪的是陈扬身上一个弹孔也没有。

“不可能!”毅哥想到刚才陈扬手臂在胸口处滑过,隐隐有了不好的想法。

陈扬耸肩道:“有什么不可能,子弹飞行速度太慢了弟弟,我随便一抓就抓到了。”

摊开手掌,一颗子弹果然出现在陈扬手心,完整无缺,并没有炸开。

周围人全部惊呆了,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够徒手抓下手枪的子弹。

如果说空手夺白刃还在常理之中,空手抓子弹就是有违常理。

人的反应能跟得上子弹?

手臂去抓能跟得上子弹的速度?

还有,这是一双铁手吗?不然怎么抓下子弹,没有一点事。

陈扬把子弹随手一弹,子弹立即弹射出去,速度飞快,眨眼间便洞穿一人的手掌,在手上留下一个血孔。

手枪应声落下,刚才此人想要偷偷开枪,被陈扬先一步察觉。

“妈的,全给我开枪!”毅哥大吼一声,率先抬起手臂,对准眼前这个邪乎的青年。

“砰!砰!砰!……”

大约二十把手枪同时发射,二十几颗子弹飞向陈扬身体各个部位。

陈扬嘴角扬起,身子在子弹中扭动,每次抬手或者外头,或者是弯腰,都能躲避一颗子弹。

“我日,黑客帝国吗?”

毅哥看傻眼了,对方的身形过于鬼魅,能从容躲避子弹!他才联想起一部老片子,里头的主角也是差不多,面对子弹还能躲闪。

其余人也差不多,一个个跟见了鬼似的,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惊恐的事情。

陈扬在躲避时,手里还抓了几颗子弹下来,随手倾洒出去,立即洞穿几人身体。

如果不是陈扬不愿意杀人,这群人已经是死路一条了。

毕竟篝火旁还有一群富二代看着,要是杀了人,事后麻烦颇多,因此陈扬只是让他们失去战斗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