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薇从前一直以为自己很容易会对男伴厌倦,事实上从前也的确如此,又一次在巴黎街头邂逅一个长得极为英俊的艺术家,长得像泰坦尼克号里的男主角,一头金发,会玩会讲俏皮话。

他请她喝咖啡,然后和她谈艺术谈画作,说她像是拉斐尔画中的天使,拉着她在巴黎的街头走,谈天说地,不是不开心的。

在莱茵河边漫步,他把她拥在怀里,亲吻她的额头。

带她参观自己的小小画室,让她看自己作画,一个混血的女郎是他的模特,全~裸站在灯光下,肌肤一点瑕疵都没有,美得不像真人,可是一旦结束工作,模特与他暧昧调笑,她转身就走,没有再回过头。

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长得好看的男人,也有很多有趣的男人,一开始,总是觉得新鲜的,男伴这样登样,还会讨人欢心。

但是她渴望的爱情是怎么样的呢,说过好多遍了,就是她一刹那会心神激荡,不能自己的。

可惜这样的人始终没有遇见过,唯一一次体验,还是假的。

和她最亲密的人始终是顾朗,他们知道彼此的一切,他们同床共枕,她甚至不介意在他面前换衣服睡觉,早晨睡醒不用洗脸刷牙就可以见他。

与他拥抱的时候,也从未觉得脸红心跳过,从前不曾有,现在也没有,唯一不变的是安心。

窝在他的怀里,懒洋洋的,什么都可以不必想,不会想到,某个时刻我该离开了,她没有离开的*。

只觉得靠在这个胸膛上是多么的安心,什么烦恼都不会有,什么都不用担心。

危机感还是有的,在看到凌岚以后,她突然发觉一件事,那就是在他怀里的那个人,随时随地可能被别人取代,他会拥抱另一个女人,可能会和她结婚生子,组建另一个家庭,他们才是一家人。

到时候她算是什么呢?青梅竹马也是外人。

她渴望地是一辈子他都属于他。

这个阴暗的念头使得她晓得自己的嫉妒,又从妒忌看出了自己的内心,那个时候,怎么说呢,又是怅惘又是欢喜。

欢喜自然是欢喜的,毕竟不是不乐意的,怅惘也是怅惘的,寻寻觅觅那么多年,那真是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了。

迟迟不说,时时拿腔作势,不过是害怕自己自作多情而已。

“晚上睡觉,想到你可能在想从前的女朋友,恨不得把你掐醒。”明薇酸溜溜地说,“所以我就是不说,不告诉你,我难受了,怎么能叫你好过。”

顾朗听得汗颜无比:“就因为这样?”

“当然。”她嚷嚷道,“早晨起来看见眼圈乌黑,头重脚轻,好像晚上被人揍过一顿,此仇不报非君子。”

顾朗彻底无言:“女人的心思。”

“你还没有告诉我。”她想翻过身去,可是沙发太小,没法转身,哦,是了,他们两个人此时正紧贴着侧身躺在一张沙发里,平日里一个成年人躺着都嫌小,何况是两个人,顾朗侧躺在里面,把她紧紧拥在胸口,一只胳膊搂着她的腰,一只胳膊给她枕着。

明薇看不到他的表情,但是听他的语气颇为微妙:“男人的感情,总是和*相关的。”

她大为惊异:“你对我有非分之想?”

他不肯给她落下话柄,不肯说,明薇怎么肯放弃,连连催促追问:“快,坦白从宽。”

“哎呀你当心摔下去。”他拍拍她,示意她安分一点。

明薇艰难地翻过个身,无果,只能退而求其次,整个人趴在他身上,眼睛炯炯似猫瞳:“告诉我,你从来都不瞒我任何事的。”

顾朗谨慎道:“这可未必,就算是夫妻也有权利保留彼此的秘密。”

她眯了眯眼睛: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?”

“意思是,我从不追究你之前有过什么男朋友,你也不必来追究我。”他温柔道。

明薇咬了咬嘴唇,不怎么甘心,顾朗忍不住笑:“你总不至于让我迄今还记得某天在酒吧里遇过的艳女,我也不介意你从前和谁度过良宵啊。”

“一点都不曾介怀过?”

“只有对自己没有信心的男人才总会介意女朋友的过去,是,你我中间曾经走过岔路,但是那有什么关系,最初的时候我们在一起,最后依然会在一起,这就够了。”

明薇想了片刻,终究叹了口气:“不行,不能不承认,我没有你潇洒。”

他捧着她的面孔,在她唇边吻一吻:“女人终究是女人,这有什么,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瞒你的,你想想看,二十年了,什么事情能瞒你?”

说起来,他也感慨:“从来没有在一个人身上花过这样多的心思,迁就你都成了习惯,你不爱吃什么,我也很久不碰了,你爱吃什么,也成了我的爱好,真要命,如果和别的女人在一起,恐怕一日都不得安宁。”

明薇还得寸进尺:“有这样的事情,我怎么不知道?”

“从前花瓶里插百合,多么新鲜芬芳,你一进我的屋子,就皱眉头说‘那么浓的香气,熏死个人’,之后你瞧家里有过百合没有,次次都是玫瑰,红玫瑰蓝玫瑰绿玫瑰黄玫瑰,还不是有人喜欢玫瑰。”

她笑弯了腰:“不记得了,我还以为你不喜欢百合呢,我现在不讨厌了。”

“晚了,都成习惯了,真可怕。”顾朗坐起来,将她抱在腿上,明薇蜷缩起来,像是一只猫咪,他爱怜地亲吻她的额角,喃喃道,“真奇怪,二十多年前也是这样。”

明薇也想起来了,那一年明大海把她自山村接出来,坐在轿车里,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钢铁怪物,吓得脸色发青,顾朗当时虽小,却已有今日风采,把她抱在怀里,整整十几个小时的车程,她是在他怀里度过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