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慈带着酒菜去看望刘珩。

刘珩被关押在宗正寺这段时间,小日子过得还挺滋润,没事就隔着墙壁同隔壁的两位兄弟闲聊刺激刺激一下对方。

尤其是吴王刘璞,又菜又爱玩,次次都要被刺激得跳脚。

至于卫王刘玉,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个闷葫芦,闷不吭声。说实话,真没人能猜到他心里头在想些什么。反正他这个形象同喜好人妻这个爱好,表面看,真是一点关系都看不出来。

要说吴王喜欢人妻,嗯,表面看倒是有可能。那么嚣张又高调的人物,喜欢点刺激的也能理解吧。

卫王,这么低调的一个人,竟然

可见啊,人不可貌相。

一天到晚张牙舞爪的吴王,反倒是老实本分守着自家后院的女人们过日子。

存在感极低的卫王,却干出了惊世骇俗的事情。

叶慈送来酒菜的时候,正赶上刘珩中场休息。

他拉着叶慈的小手,舍不得放下,“娘子一来,本王就没心思和吴王吵架。他那人,也只会逞口舌之能。”

“好像,你现在也是在逞口舌之能。”

“那哪能一样。本王比他聪明,比他高雅,比他会做人,比他总之,本王样样都比他好。否则,你也不会一见到本王,就觊觎本王的美色。”

呸!

叶慈被逗笑了,“谁觊觎你的美色。那会你就是根豆芽菜,哪来的美色可言。要说觊觎,最多觊觎一下你手中的银子,出手可真大方。”

“嘿嘿你就是被本王的大方英俊给迷住了,对不对?”

对个屁!

叶慈将酒菜从食盒里面拿出来,两个食盒摆满了一桌子。

“知道你在这里面吃不好,我特意吩咐厨房做的,全都是你爱吃的菜。”

“还是娘子对本王最好。”

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动筷子。

身上的伤早就养好了。天气热起来,他恨不得光着膀子喝酒,就是不太文雅。

叶慈拿着一把蒲扇轻轻挥动,“这才四月,天气已经热得不行。听闻南边天天下雨,冷得要穿几件衣衫。这天气真是反常。”

“宗正寺这边什么都不好,唯独好的一点就是晚上睡觉不热。这地方自带阴气,晚上凉爽得很。”

“听闻这地方以前是坟场?”叶慈八卦之心蠢蠢欲动。

刘珩吃着一块排骨,连连摇头,“你被听人胡说。这里不是坟场,就是这里以前打过仗,死过很多人倒是真的。或许是因为这个,阴气会比较重一点。”

哦!

“死人啊!还是战场厮杀,那比坟场还要可怕一些。”

“你吓不住本王,本王不信这些玩意。”

叶慈哈哈一笑,“我才不是吓唬你,我是实话实说。对了,今儿大军开拔,我在大街上瞄了眼,好生威武。袁友仁果然有几把刷子,短短一个月的时间,一群**加上新招募的青壮愣是被他练得有模有样,至少表面看上去很光鲜。”

“当真?”刘珩一听这个,胃口顿时少了一半,“袁友仁还懂练兵。”

“你也惊到了吧!朝堂上所有人都被惊到了。据闻,他就去京营取经三日,然后带着一帮亲信,自己开始练兵。短短时间,至少军纪军容是过关的。”

刘珩蹙眉,“这么说他真懂练兵。”

“应该是懂的。对于聪明人来说,很多在我们看来很难的事情,对方却能信手拈来。”

刘珩放下筷子,心情有点郁闷。

“难怪他能说服父皇让他掌兵。这小子莫不是早早就在打算领兵,私下里学了兵事。

他有着父皇的宠爱,兰台寺的各种档案账册书籍,他都能轻易拿到手。最经典的兵书,对常人而言一辈子都摸不到边,对他而言同样能轻易拿到手。

看来大家都低估了他,还以为他是靠美色幸进,殊不知私下里做了多少准备学了多少知识。”

刘珩很是气闷。

突然发现一直鄙视的人,其实并非不学无术,反而很有潜力很擅长学习,这滋味不好受啊。

若是袁友仁换个出身,或是换一个晋升的平台,绝不会被人骂成这样。以他的聪明才智,反而会迎来一片赞誉,成为贫寒低贱之人上进的典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