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百只洞穴人的尸体倒在地上,鲜血从它们的身下缓缓流淌,让溶洞变得更加潮湿。

血腥的气息充溢着整个空间,这里不比地上,这种气味可能要积聚很久。巴里特揉了揉鼻子,他并不讨厌这种味道,相反却有点喜欢。这种鲜血裹夹泥土的味道从他的鼻腔进入大脑,让他的精神保持着一种浅显层面上的兴奋。

洞穴人族长指挥着它的同族,费力的把一点点把尸体堆在了溶洞的角落里。巴里特不知道这些家伙是否有吞食同类的习惯,地底的食物相对比较匮乏,一个英明的领导也许不会将其浪费。

“我们在等什么?”魏玛捂着自己的左脸从身后走了过来,“它们难道还想请我们吃饭不成?”

“它们确实有这个想法。”地精说道,“但被我擅自做主给回绝了。我想我们这里应该不会有人打算去吃那些苦涩的苔藓、毒性不明的蘑菇、以及圆滚滚的地底蠕虫的。对了,塔卡——也就是洞穴人的族长还说,如果我们接受邀请的话,它将会把珍藏的美味蟾蜍干分给我们,以彰显它的好客。说真的,当它说要分给我们蟾蜍干时,我明显感觉它犹豫了很久,估计是看在我们帮助它赢得战斗的份上,才最终下定决心的。”

“我以为它下这么大的决心,是要分给我们一些香肠呢。”巴里特打趣道,“这样才会让它的部落更名副其实一些。”

“事实上塔卡也很久没吃过香肠了,它也很想念那种无上的美味。”地精笑着解释,“那些曾和它做交易的冒险者,已经很久没有来过它们这里了,取而代之的净是些像黑色蚁人族这样的不速之客,它们甚至还遇到了灰矮人、鱼人、鹰身人什么的,感觉日子并不太好过。塔卡看出来我们也像那些冒险者一样,是日行之民,所以它希望我们能跟它进行一场友好而愉快的交易。当然,这两个形容词是我自己加上去的。”

也许是由于彼此熟识些的原因,绿皮小个子的幽默感比之前强了不少。

“这些洞穴人能拿出什么?”威廉揉着自己的右脸也走了过来,“我感觉我们村子里最穷的乞丐都要比这些家伙过得好,至少那个带着破毡帽的乞丐偶尔还能吃到只鸡,天知道他是从哪偷的。”

“瘸腿凯里?”魏玛问。

“是的,就是他!”威廉拍手说道,“那个乞丐还是着实有点手艺的。有次秋收过后,我去田地里想抓几只啄粮食的麻雀玩,便发现‘瘸腿凯里’正坐在田间,用麦秆堆起篝火,烤着一只散发诱人香气的母鸡。我当时跑上前去大声叫他小偷,说要把他偷鸡的事情告诉你父亲,然后他就将刚刚烤好的母鸡分给了我半只,让我保守秘密。我当时尝了一尝,嘿,味道还真不赖,白色的鸡肉热气腾腾的,粘着盐巴吃可嫩了,而且鸡肚子里还塞了大麦和玉米,那家伙可真会享受!”

“行啦,再说下去我都想留在这里吃晚饭了!”魏玛打断了同伴的话语,“现在是晚上么?”他朝在旁边正回收箭矢的布莱克问道。

“晚上?不,现在才下午三点左右,也就是鹿之时。”布莱克精准的报出了时间,“不过你要是饿了的话,倒也正常,因为我们没吃午饭。”

地底没有光暗的交替,使人们对时间的流逝变得模糊不清。巴里特记得他们的上一顿饭是在遇到恐爪怪之前,食物是早就煮好的羊肋排、干奶酪,以及混血之城特产的一种芦笋熏肉派。松脆的派皮上点缀着芦笋和熏肉,而表皮之下则隐藏着洋葱、芜菁、蘑菇、以及防风草。

熏肉派的味道很不错,而且食料用的相当充足,塞得几乎快要爆出来了一般。如果是热的就更好了,但在地底冒险时你无法强求更多。

“等我们交易完离开之后,再考虑填饱肚子的事情吧。”巴里特吩咐道,“我担心这里的主人不会喜欢客人们自带食物的。”

“是的。”地精点点头,“这是对主人家的不尊重。尤其是我们这些客人在主人家里自顾自的吃得开开心心,却没有半点和它们一起分享食物的想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