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歌在这栋别墅里,住了三个月的时间。

没有那些高科技的数码产品,狂歌只能每日里下厨房,做点点心炖点汤,天气好的时候,去院子里摘花摘水果。

黎南川不管多晚回来,总能瞧到她坐在沙发上等他。

沙发旁是橘黄色的一盏暖灯,把她的五官柔和在了其中,美的好似一副油画。

厨房是里为他煲的汤。

她的厨艺从一开始的一无是处,到现在潜心钻研,做的饭菜已经不输家里的佣人,尤其是她煲的汤,不腻不淡,味道正好。

他觉得自己,甚至已经要习惯这样的生活。

所以,三个月后,他把狂歌带在了身边。

“总待在家里,会把你养废,你小时候说过要当一个女侠……”

“我没有说过要当女侠。”狂歌打断他的话:“我小时候喜欢的是杨玉环,小时候有点胖,大家都嘲笑我,后来我知道了,杨玉环也很胖,我记得我把我妈妈的纱巾披在身上跳舞,幻想我自己是杨玉环。”

黎南川笑了起来,幼时记忆在脑海里瞬间鲜明:“那是你很小之前的事情了,你那会没观众赏脸看你跳舞,为了让我和阿南坐在台阶上看你跳舞,你把所有零食都给了阿南。”

“是啊。”狂歌说:“我没有当女侠的梦,我从小到大一直想当杨玉环。”

黎南川摸了摸她的发,将她揽在怀里,在她唇上亲了一口:“你是你,你长大了,就该当你自己。”

车子到了地点,他将一把手枪放在狂歌袖珍手提包里,然后拉着狂歌的手,下车。

白天他是黎氏集团的董事长。

但到了晚上,他就是黑道的王。

不服他的人,全都被血洗。

今天晚上参加的,是一个慈善晚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