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年的时间,宁蓁和戚风聚少离多,最深的接触也就是很长一段时间才有的一通电话,而且通话时间还有严格的限制,连内容都不能牵扯太多。

戚风的训练一日比一日进入正轨的时候,宁蓁在学校里的日子也是风生水起。

她长得漂亮,性格开朗。不仅对漂亮的男孩子好,对漂亮的女孩子更好,在学校的人缘很不错。就连隔壁学校都知道B市电影学院有一个“黑珍珠”美女。

而对于对面B市音乐学院的情况,宁蓁其实也有几分熟悉,还认识了几个长得不错的小伙伴。虽说关系谈不上太过亲近,却也有几分交情在。

B市音乐学院的那个“秦笙”,她当然也有所耳闻。

对于那个传闻中很优秀的女生,宁蓁有意结识。只是,对方显然和她的习惯不太一样,几乎是很少外出参加什么活动,交好的也就只有几个室友而已。

直到那场足球赛,她才见到了秦笙本人。

且不说那些才名是否属实,光是看到对方的相貌,宁蓁就已经满意地点了点头,想要和她亲近。

那姑娘一身皮肤白得发亮,就算是穿着啦啦队服,站在人群之间也有一种难得的古典美,让人忍不住便心情宁静起来。一张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,笑起来轻轻浅浅,有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温柔。

宁蓁对这种漂亮姑娘是完全没有抵抗力的。特别是那身白皮肤,她虽说并不觉得自己肤色深就不好看了,但对于长得白的人总是有些偏爱的。

在秦笙看过来的时候,她甚至还出动露出了个笑脸跟对方示好打招呼,换来了那小姑娘一个惊讶的表情和腼腆的微笑,惹得宁蓁面上的笑容都灿烂了几分。

说实话,如果不是她也是个漂亮的女孩子,可能都要有人误会她是不是看中了对方,想要勾搭上去了。

就算如此,她周围都有人怀疑她是个拉拉,看上了音乐学院的那个漂亮姑娘,想要来一出百合恋。谁让宁蓁近三年来都没有和谁谈过恋爱呢?那个音乐学院的秦笙也挺出名的,而且同样拒绝了所有追求者。

这当然很容易让人误会。

就在宁蓁想着要怎么接近对方的时候,没有想到上天就给了她一个大好的机会。

戚风终于结束训练回来了!

任职的地方还是在那个警局,只要稳扎稳打,升职就是早晚的事儿了。

不过,刚回来事情太多,他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。

宁蓁本人也要开始寻找出路,还要跟宁父“斗争”毕业后的就业方向,当然也没时间去找他。两人只在回来时见过一面而已。

宁父不想让女儿真的去当明星,宁蓁却是不肯放弃自己的梦想。

两人在家吵了一通,宁蓁就又心血来潮,换了身装扮出去嗨了。

没有想到,正好遇到了被变态纠缠的秦笙。

这种时候,别说对方是她想勾搭的漂亮姑娘,哪怕是一个陌生女孩子,她也会出手帮忙的。

那变态在宁蓁面前也就是个战斗力负五的渣渣,不到一个回合就被她踩在了脚下。

因为戚风的关系,宁蓁和警局的陈哥倒是挺熟悉的。正好这个地段就是他们负责的区域,宁蓁当然想也不想就给他打了电话:“喂?陈哥,我给你发个定位,赶紧带人过来!妈的,遇到了一个垃圾,居然敢在老娘面前露鸟……没事!我能让他占便宜?呵呵,看老娘不废了他!你赶紧的,把人弄回去,还能给你添笔业绩。”

挂断了电话之后,宁蓁才有了时间和秦笙打招呼。

显然,秦笙这会儿也认出了她:“是……是你?”

哟!这姑娘长得好看,声音也挺好听的啊!如果不是担心刚才的变态给秦笙留下了心理阴影,所以自己也有所收敛,宁蓁这会儿都想学着流氓吹个口哨了。

可一看秦笙这纠结的表情,还有听到那不确定的语气,宁蓁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的形象问题。

和高三那一年一样,宁蓁和宁父一吵架,她就喜欢打扮成非主流的样子气她那个老古板的亲爹。

今晚这造型,比高三的时候还要夸张。原本黑色的长发染成紫色,额前还挑染了几缕其他颜色,整个头发被烫成了爆炸式,让她的脑袋都跟着“膨胀”了起来。脸上是被戚风嫌弃的烟熏妆,再加上姨妈红的唇色和夸张到极致的眼线,绝对是辣眼睛。

身上也穿得不再是啦啦队服或者普通的休闲装,而是一件黑色露脐低胸背心,还有一条深色牛仔超短裤,再配上一双凉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