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一个人想要对另一个人,隐藏自己心底的恨意,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。

因为无论隐藏的有多么的成功,对方总是能够莫名其妙的,也可以说是毫无缘由的,便感觉到那份,被刻意隐藏起来的恨意。

如果毫不在意这种突然冒出来的感觉,那么,这种恨意便可以继续隐藏下去,否则的话,是一定隐藏不住的。

同样,如果一个人想要隐藏起来,他或她对另一个人的关心,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。

如果连别人的关心都感觉不到,那么,就实在是太悲惨了。

“你确定这是奴隶穿的衣服吗?”悟空看着侍女们拿着的华贵皮袍,他极度怀疑的问道。

“##*……&*))()&)#%……。”侍女们一脸认真的看着他,讲了一堆悟空听不懂的凶奴语。

不过,尽管悟空听不懂那些话,对方拿来的那件皮袍,他也是绝对不会穿的,因为即使是再眼瘸的人,也能够一眼就看得出来,那件皮袍到底是有多么的华贵。

悟空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奴隶,而且还是一个被甄素善恨之入骨的奴隶,如果他要是穿着这件皮袍去见庞班,那么,对方又岂能看不出来,这里面很有问题呢?

但是,不管悟空怎么解释、怎么拒绝,他最终还是在四肢重伤的情况之下,被那些高大性感的漂亮白人女仆们,给直接就扒了个精光。

悟空也不敢恢复自己的伤势,因为如果恢复了伤势的话,他就会露出更多的破绽。

因此,他只好哭丧着小胖脸,任由那些白人女仆们,在自己的身上不断的开心揩油。

最终,洗的干干净净之后,穿着那见华贵的银虎皮长袍,被四名健壮的白人武士抬着,悟空便像个凶奴王族子弟似的,进入了邪力可汗的金帐之中。

一进入了金帐之后,悟空便感到了数百道凶狠的目光,全都聚集到了自己的身上,只是瞬间而已,他就直接成为了,这座巨型金帐之中的第二主角。

现在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,悟空也只好既来之、则安之。

懒散的靠在椅子上,平淡的扫视了一圈凶奴帝国的各族族长,和所有的高官贵族之后,悟空便把自己的目光,放到了高台之上,那个睥睨天下的伟岸身影之上。

此人身高至少两米五向上,身穿着一件紫红锈金华服,外披一件长可及地的银色披风,腰上束著宽三寸的围带,露出的那一截上,缀满晶莹剔透的宝石。

他背手傲视着台下的所有人,相貌之英俊,简直就好似是魔君下凡、气盖苍生。

看着此人的双目,悟空就好似看到了无数狂雷交织的暴风海面,是那么明亮刺目,是那么的激情澎湃,而又那么的凶险至极。

头一回,悟空对于一个素味平生的陌生人,产生了极大的忌惮,他与那人对视了一会儿之后,便赶紧心怵的把脸扭到了一旁。

光凭这个架势,此人的身份到底是谁,当然也就一目了然啦。

能把身旁不断刷存在感的邪力可汗,衬的跟个路人甲一样的神魔人物,必须要是纵横天下近百年,压得整个大穗江湖,几乎喘不过来气的——魔师庞班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