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辅良继续说:“对于商业的定性,古人早有定述。

《周礼?天官冢宰》曰:‘以九职任万民,--六曰商贾’;

对工、商业的分工,周人已有清楚的认识,《逸周书?程典》曰:‘工攻其材,商通其财’。

农、工、商三业是社会治理的基础,‘商不厚,工不巧,农不力,不可成治’,于是商人渐渐成为一股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。

《史记?货殖列传》曰:孔子的门生子贡曾经经商于曹、鲁两国之间,富致千金,‘结驷连骑,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,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’。

官府为了阻止商业资本的继续膨胀,用政策来保护农民利益,可是,‘法律贱商人,商人已富贵矣;

尊农夫,农夫已贫贱矣。’可谓毫无办法!

司马迁也曾说过:‘用贫求富,农不如工,工不如商。’

可以说,通过政令来抑止商贸发展,有如严禁土地买卖一样,已禁无可禁,不合时宜。

就目前而言,张掖所处境地较为矛盾和尴尬。

一方面,张掖发展农业的潜力巨大,优势也非常明显,这主要是因为张掖地方地多人稀,未开垦的荒地数不胜数,而且水利资源丰富。

但饶是这样,在一些汉人聚居区,土地兼并已是非常突出,而相当一部分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。

另一方面,张掖处于丝绸之路中间带上,来来往往的商人在从事贸易中获得巨利,而我们只能是停车坐爱枫林晚,隔山观景而已。

《易》曰: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。

我们必须适应整个大环境的变化,由过去的单纯依靠农业,逐步向农商并重的方向发展。

允言兄刚才所言,不过是担心农人逐利,放弃土地一涌而上从事商贸易。

我以为大可不必担心。

何以这样说?

一是发展商贸一个漫长的过程;再者,我们所谓的商贸,是在官府掌控下的商贸。

你在裕隆兄刚才的介绍中就可以明白,所谓的商贸,其实农牧民只是属于种植加手工这个层级,所有的对外贸易仍然是由官府来垄断经营的。

再者说,即使是我们将来慢慢放开一些农民可以从事的商贸活动,要知道,能有心、有力从事这方面的人毕竟还是极少数;

大多数的人还是会依附于土地,只不过是从形式上与以前相比有了许多的确不同。

因此来说,担心农民从土地上彻底剥离是没有必要的,也是不可能的。”

卢纶躬身叹服,道:“先生就是先生,允言服矣!”

陈辅良又说:“对罗千兄所言关于收取利息一事,我想简单地说一说。”

贷,施也,谓我施人曰贷。所谓施人,即谓无偿地给与他人,这是三代时的做法。

西周以后,随着井田制的破坏,‘贷’具有了‘借’的内涵,此种借贷,需要归还。

春秋时借贷需还已属常事,但少有计息者。

春秋中后期,生息借贷逐渐增多,进到战国时期,借贷生息计利已成社会常态,还出现高利贷,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分化。

进到秦汉时期,借贷成为一种债务概念,被写进国家律令而合法化。

老子曰:‘大道废,有仁义;智慧出,有大伪;六亲不和,有孝慈;国家昏乱,有忠臣。’